1 招标条件
韶关南雄梓杉坳风电场项目已获得了广东省发改委批复。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韶关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投资控股方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南雄邓坊镇和油山镇。
2.2 规模: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
2.3 计划工期:约12个月。
2.4 招标范围:风电场容量(不低于50MW,上浮不超过1MW)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单机容量为2MW及以上(含2MW),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及其中央监控系统(具有远程监测功能、具备免费OPC,具有远程功率集中控制功能,SCADA系统可以接入风电场测风塔数据,有功/无功可调,具有低电压穿越功能)、箱变(如风机本体自带)等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指导、调试、保修、验收、技术服务和资料要求,塔筒设计、监造、安装指导、技术服务和资料要求,及风电机组基础设计技术支持、复核和督导等,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 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具有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等级的成熟风力发电机组设计、制造、运行业绩的制造厂商。
(2) 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必须具有风电主机设备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
(3) 投标申请人具有ISO9000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
(4) 投标机型须有设计认证,同平台机型须有型式认证。(同平台定义见技术规范书)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法院或银行进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投标机型应具有单机容量2MW或以上机型,应有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安装业绩,其近三年2MW及以上容量的类似风电机组合同容量须达到1000MW,投标机型至少有48MW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的业绩。
(2)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招标人、风机型号、台数等,以采购合同和试运行完成证明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9时至2017年3月25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