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黎平县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公务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黎财采(2017)017号
3、项目序列号:黎财采(2017)017号
6、采购方式:询价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采购越野车三辆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67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询价通知书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1)一般资格要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2、供应商须具备投标产品经营资格;1.3、投标产品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供应商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须提供的材料:1.5.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1.5.2、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1.5.3、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进行审验合格后方可购买询价通知书,同时提供加盖企业行政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作为备案资料。
(2)特殊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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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3-15 09:00:00至2017-03-1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