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条件
本 国电贵港白花山风电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以 桂能新能【2014】15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公司为国电广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电广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建设规模:贵港白花山风电场工程总装机容量80MW。场址位于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境内。
1.2.2计划工期:2017年9月-2018年8月
1.2.3招标范围:
1.2.3.1投标人负责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现场勘察、招标设计、初步设计、对外接口协调、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以及中国国电集团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其设计必须参照《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1011-2011)中风力发电工程项目划分及内容进行,满足招标人施工准备、招标与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1.2.3.2勘察设计工作主要范围和内容,为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与场址有关的单项工程及各项配套设施等。
1.2.4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名称 内容
一 服务类
1 勘察设计 工程勘测设计(工程勘察,招标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竣工报告编制等)
2 施工监理 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五通一平”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建筑、安装、设备进出场)及调试阶段;试生产阶段的质两、进度、造价控制;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质保期内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参加工程后评价和工程达标报优工作。
二 工程类
1 总承包(征地,道路、风机基础、升压站土建及集电线路建安施工,风机吊装及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施工,风机、塔筒等大件运输。) 项目征地;场内道路工程、风机平台场地平整及施工、集电线路(包括加空线路)建筑及电缆敷设、临时设施等,升压站内设备基础、构筑物、辅助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土建施工;风电场风机、箱变防雷接地施工;40台风电机组、塔筒、箱变的安装、调试施工;升压站、辅助工程及配套工程等的设备安装施工及调试;风机、塔筒等大件运输。
三 设备类
1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2 风机塔筒(架)设备采购
3 综自、保护、故录装置设备采购 220kV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220kV主变压器保护(主后分置)、35kV母线保护、220kV故障录波装置采购
4 35KV/0.38KV开关柜采购
5 GIS设备采购
6 无功补偿装置设备及附件采购
7 主变压器设备采购
8 美式箱变和接地变、站用变设备
9 35kV电力电缆及电缆附件,低压控制、动力电缆采购
1..2.5水文气象:
贵港市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境内冬暖夏凉,四季分明, 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均降雨日 166 天,无霜期353 天,多年平均气温 21.8℃。不利气象因素,主要是寒潮、旱涝灾害和台风。
1.2.6施工地质:
风电场处于贵港市北侧的莲花山山脉一带山脊,风电场地势较陡, 山地、 丘陵交错分布, 海拔高程为 450~680m,场地地貌属低山丘陵地貌。场址区域地质结构稳定,无不良地质作用,适宜本项工程的建设。
1.2.7交通运输:
进场路:贵港市境内公路网络四通八达,对外交通建设条件较好。南部从 X335 直接接引,进入风电场;北部经X335-奇石乡-Y009- 进入风电场。
1.2.8周围环境:
贵港市白花山风电场位于莲花山南部、港北区中里乡及奇石乡南侧、304 省道北侧的山脊上,距贵港市约30km,距南宁市约 175km。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3 受 国电广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4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4.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与该成员所承担的工作相对应的资格、资质和实际的履约能力。除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牵头方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15日 09:00整到 2017年03月22日 16:00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