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中远颐和丽园小区住宅楼外墙保温修复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远颐和丽园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中远颐和丽园小区住宅楼外墙保温修复工程;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4月17号;
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5月27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来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要求投标人经营年限不少于10年(含),以工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7日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