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乐亭区域能源中心项目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河北 2017-03-16
1. 招标条件
本河北乐亭区域能源中心项目 已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名称 河北乐亭区域能源中心项目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安装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经济开发区
2.3 分包工程内容:本为补给水处理系统(包括辅助配套系统)成套供
货项目,投标方对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含辅助设备等)负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2.4 招标范围所招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等。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公司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及以上;
3.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所采购设备相应的生产证书及设备材料制造经验的专业生产厂家;
3.3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的认证证书;
3.4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相应招标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
3.5 投标人2010年至今国内:(1)具有3×150t/h补给水系统设备(全膜法或双
膜法)供货承包的项目不少于10家,其中运行业绩不少于10家;(2)具有EDI除盐处理业绩不少于5套,其中运行业绩不少于3套。
3.6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
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16日至 2017 年3 月 23日,工作日每日上午 8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