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DLZB2017-030
1. 招标条件
本普定供电局2017年安保业务委托服务已由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顺供电局批准建设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普定供电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普定供电局2017年安保业务委托服务。
2.2项目地点:普定供电局辖区。
2.3服务期:1年
2.5招标范围:
普定供电局现有需安排安保人员值守的点14个,需安保人员34人,具体如下。
1、普定供电局生调楼,位于普定县城,需安排安保人员进行全天24小时、全年无休有人到点到岗值守,值班方式执行两班倒制,每班3人,共需6人;
2、普定供电局员工家属区,位于普定县城,需安排安保人员进行全天24小时、全年无休有人到点到岗值守,值班方式执行两班倒制,每班2人,共需4人;
3、普定供电局城关供电所,位于普定县城,需安排安保人员进行全天24小时、全年无休有人到点到岗值守,值班方式执行两班倒制,每班1人,共需2人;
4、普定供电局现有10个无人值守变电站,分布于普定县9个乡镇,每个变电站需安排安保人员进行全天24小时、全年无休有人到站到岗值守,值班方式执行两班倒制,每班1人,共需20人;
5、普定供电局龙潭物资仓库,位于普定县城,需安排安保人员进行全天24小时、全年无休有人到点到岗值守,值班方式执行两班倒制,每班1人,共需2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良好信誉;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1.2具有公-安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经公-安部门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安全防范工作的专业公司,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非独立法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注册地在安顺市普定县域外的投标人需在普定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并经普定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
3.1.3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3.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具有企业保安服务业绩,从事保安服务工作过程中未发生有责任的治安或刑事案件,未受过公开通报处罚且在处罚期内; 安保人员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40岁,无不良嗜好,无不适应安保值守的疾病。
3.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不少于五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