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房余热回用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2017-03-16
招标编号:0651-150564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房余热回用设备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房换热间
三、项目概况及要求:
招标人因新增成品库等建筑,需要对房的余热回用进行改造(现用额定蒸汽压力为1.6MPa),并购置一套换热器机组满足供热采暖需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对现场空间、场地进行了解,对进入现场的设备所需经过的通道、门等的位置及高度、宽度有所认识,对新增换热器安装位置和余热回用改造涉及的管路走向清楚。投标文件中必须对设备品牌、型号规格等必要的参数、所用材料等予以说明。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固定经营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投的同类设备在近三年来没有质量事故记录,能提供稳定可靠、快捷的售后服务。
3.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
5.项目负责人具有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的书面材料。
6.近三年投标人必须具有换热器或凝结水回收机组或凝结水除铁机组带CCD或乏汽回收系统的供货业绩(可同时提供多份供货合同证明业绩)。
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投的设备,如属特种设备的,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和等级的许可资质,投标人如为特种设备代理商的,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满足以上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及授权书(原件)。
8.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具有以上第6条规定的供货业绩,联合体一方必须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22日,每日9:00-12:00,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