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及设备采购(三次)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钢球  海口  东方电厂  海口电厂  华润电力  试验  输送机  调试  保温管  脱硫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高新区(新市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及设备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的委托,对高新区(新市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

 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的委托,对高新区(新市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市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JZQ20170104B
三、采购内容:办案工作区改造及设备部分(预算金额182.74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安防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工程资质;
(8)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9)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0)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1)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具有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
(1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类似供货业绩和服务经历,并能提供长期、优质、稳定的售后服务;
4、投标人报价除包含指定采购产品的价格外还包括辅材、运费、安装调试费、税费、人员培训费等;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
5、保证提供的商品或其中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网络宣传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