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的经开区道路绿化零星补栽项目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经开区道路绿化零星补栽项目1标段(施工):榆东路、经十路、纬八路、纬七路,绿化面积共15425.6㎡;经开区道路绿化零星补栽项目2标段(施工):经七路、纬二路、新长北线地税局门前、经三路道路绿化,绿化面积共19769.28㎡;经开区道路绿化零星补栽项目3标段(监理):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养护阶段的监理工作;
2、招 标 范 围:1-2标段:经开区道路绿化零星补栽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3标段: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养护阶段的监理工作。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标 段 划 分:3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1-2标段:30日历天(养护期二年);3标段:施工中标工期加工程养护期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1.1、第1-2标段:(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1.2、第3标段:(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3)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3、第1-3标段:(1)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3-2015年度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2016年8月份以来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社保明细中须含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或持有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明细加盖公章原件);(3)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应涵盖法人、法定代表人、本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被授权委托人);(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