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QJYZX2017GC-005KC
一.招标条件
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天山镇派出所建设项目勘察由阿鲁科尔沁旗发展和改革局以阿发改发【2016】2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建设资金为部分中央投资、部分地方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天山镇派出所建设项目勘察
建设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新城区学苑路北段路西、查布嘎大街南。
计划投资额: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70万元,其它地方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95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98平方米,业务用房495平方米,辅助用房259平方米。
勘察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内容。
质 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级资质的勘察单位。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1、由经办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2、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3、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交易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4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点4.1—4.3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5.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 2017 年3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