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2017年前九号-炮台营公路、宝昌-齐家营公路、宝昌至牧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太仆寺旗人民政府以太政字〔2017〕29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投资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1、前九号-炮台营公路起于太仆寺旗与正蓝旗交界处,终点止于炮台营,路线全长约63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0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
2、宝昌-牧场公路起于太仆寺旗宝昌镇(省道304线K876+962),终点止于牧场,路线全长约34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0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
3、宝昌-齐家营公路起于太仆寺旗宝昌镇五福村,终点止于齐家营,路线全长约42.6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
2.2 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图勘察设计为2个月。
2.3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路线名称 路线里程
(公里) 工程内容
KCSJ 前九号-炮台营公路 63.0 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招标时所需要的分标段图纸、参考资料(如需要)、技术规范(如需要)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宝昌-牧场公路 34.0
宝昌-齐家营公路 42.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在近5年(201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条三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勘察设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投标报名
5.1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