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7GC036JL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赤峰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由赤发改社字【2016】812号、赤峰市松山区综合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由赤发改社字【2016】8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社会福利院、赤峰市松山区民政局,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赤峰市老年养护院和赤峰市松山区综合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老年养护院和赤峰市松山区综合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
2.3工程概况:建筑总面积21696平方米。其中赤峰市老年养护院建筑总面积1523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758平方米(其中老年人生活用房7400平方米,服务用房2847平方米,卫生保健用房1158平方米,食堂929平方米,仓房4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74平方米;赤峰市松山区综合老年养护院建筑总面积6465平方米(其中老年人生活用房4219平方米,文化活动用房699平方米,医疗康复用房672平方米,附属用房875平方米);地上5层、3层、2层;地下1层;建筑最高点高度为24.31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2.4工程总造价:约7999万元
2.5工程招标内容: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6工期:260日历天
2.7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4.1招标文件获取条件
1、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2、提交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3、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或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监理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有效期内)。
4.2获取的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