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 其它
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1、2机组脱硝提效改造施工工程
2) 招标内容:1、2机组脱硝提效改造施工工程
2、投标单位资格: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 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 执照及国、地税 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需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 证;且年检合格
3)投标人 须具有上海市在沪建筑工程企业诚信手册
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 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税务登记 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资质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安全生产许可 证原件及复印件
6) 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7) 投标报~名用法定代表人 授委托书原件
8) 法人 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 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交三 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 证》和《组织机构代码 证》,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4、招标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17年3 月16日~3 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投标报~名单位按上述第2条“投标单位资格”,持第3条“需提交的资料”,前来领取招标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 发售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0楼
3)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17日9点00分,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册联系人:陈工
电话:15210323921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