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园林局委托,就洛阳市园林局园林提升项目菏泽路洛白路秋风园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名称及编号:洛阳市园林局园林提升项目菏泽路洛白路秋风园景观绿化工程,DYZBLY-2017-030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6】280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
各标段名称 预算控制金额(元)
工程造价(不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税金 规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一标段:菏泽路、秋风园景观提升工程 792093.00 88271.85 20077.11 10378.35
第二标段:洛白路景观提升工程 871436.35 97364.67 26497.20 13697.05
四、简要说明:
4.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菏泽路、秋风园景观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喷灌、护栏护网、铺装、园林小品等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二标段:洛白路景观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护网等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建设地点:洛阳市;
4.3工期:20日历天;
4.4质量要求:合格。
五、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5.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5.2投标人所报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含)园林专业职称。(开标时须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供应商所提供的职称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聘用人员,须携带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5.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5.4为本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的投标;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17日上午8:30至2017年3月24日下午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