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肉羊产业项目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2017-054
1.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肉羊产业项目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文件以内财农第【2016】9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兰屯市财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达斡尔乡满都新村三村,成吉思汗镇马家村,成吉思汗镇繁荣村,浩饶山镇东平台村,中和镇水甸沟村、南木乡大兴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在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浩饶山镇、中和镇、达斡尔乡、南木乡建设8个高标准肉羊育肥小区。新建标准化羊舍18700平方米。
其中:达斡尔乡景新合作社新建标准化羊舍1000平方米。成吉思汗镇铖宇合作社新建标准化羊舍3000平方米。成吉思汗镇金绒合作社新建标准化羊舍3000平方米。成吉思汗镇腾飞合作社新建标准化羊舍1200平方米。成吉思汗镇利达合作社新建标准化羊舍5000平方米。南木乡双龙合作社新建标准化羊舍3000平方米。浩饶山徐庄合作社新建标准化羊舍2000平方米。中和镇祥丰合作社新建标准化羊舍500平方米。
2.3监理工期:75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16.79万元
2.5招标范围:监理招标(施工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达到相关专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2017年 06 月 15 日 15时00分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扎兰屯支行吊桥分理处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肉羊产业项目建设项目监理 | 1 | 3358.00元 | 0607031009026460145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扎兰屯市政府网(http://www.zhalantun.gov.cn/)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扎兰屯市河西区财政局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扎兰屯市政府网(http://www.zhalantun.gov.cn/)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电话形式(0470-3778503)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扎兰屯市河西区财政局会议室)。
2017年 05 月26 日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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