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陆丰市陆城自来水厂工程已由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陆发改〔2016〕2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陆丰市东海镇宽塘管区新埔村北面,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日产量10万m3/d的自来水厂一座,及敷设DN800-DN1200输水管道约4.2km。项目总投资约21033.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759.74万元(其中取水工程1246.08万元,净水工程12997.25万元,输水工程1516.41万元)。
1.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至竣工验收完成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报名前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2.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5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少于7人,要求如下: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执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少于4人,其中水工建筑专业2人,环境保护专业、工程测量专业各1人;执业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上述人员是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6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并在通报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于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