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普法公益广告宣传片摄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钢球  海口  东方电厂  海口电厂  华润电力  试验  输送机  调试  保温管  脱硫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北京市司法局普法公益广告宣传片摄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北京市司法局的委托,对北京市司法局普法公益广告宣传片摄制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谈

 受北京市司法局的委托,对北京市司法局普法公益广告宣传片摄制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谈判。

1. 项目编号:TXJ-010-2017032
2. 磋商谈判内容:北京市司法局普法公益广告宣传片摄制
3. 项目总预算:387,840.00元
4. 简要技术要求: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及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市法宣办决定以“建设美丽北京 做讲法治守秩序的好市民”为主题,分别围绕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及迎接“十九大”这两个专题工作摄制2部普法公益广告宣传片,引导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共同参与到建设文明、和谐、宜居的美丽北京专项行动中来。引导市民为维护首都良好的社会秩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普法公益广告宣传片共制作2部,每部1分钟(60秒),成片需符合国家及本市影视作品、公益广告制作播出相关领域有关规定,需符合数字高清播放标准,符合北京电视台、北广传媒移动电视、数字院线、户外大屏等常见平台的播出要求。
5.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近三年具备同类项目业绩。
(3)投标人须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许可证。
时间: 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 (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网络宣传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