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2017-2018年灰渣、石膏接卸及灰场运行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70401766
2 招标范围及内容: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2017-2018年灰渣、石膏接卸及灰场运行维护工作,
预计灰渣量约为87万吨,石膏量约为17万吨,总计104万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将灰、渣、石膏、干泥从灰库、渣仓、石膏仓运至灰场(运距约10公里),按灰场管理要求卸至指定位置。
(2)灰场运行、维护工作,具体包括灰、渣、石膏的堆放、整形、洒水、覆土、碾压;灰场区域内所有作业面、非作业面、坝体、边坡的巡检、维护及整形工作;灰场管理站设备的运行管理、照明维护;灰场管理站内建筑物门窗、沟、井盖板、楼梯平台、墙体、地面、屋顶粉刷、修缮工作;灰场管理站内及周边环境卫生维护及清理工作;灰场管理站内及周边植被、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3)运灰道路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具体包括灰库、渣仓、石膏仓周围现场卫生的清理工作;运灰
路由于撒灰、漏灰引起的路面及道路两侧脏污的清理工作;厂外运灰路的路面、路肩、路沿及排水沟的定期养护及清理工作。
(4)厂区至灰场供水管线巡检工作,厂区至灰场的供电线路巡检工作。
(5)灰场管理站供水泵出口至灰场工作面供水管线的检修维护工作。
(6)拉渣、拉灰、石膏区域的卫生清理,运输过程中造成的道路污染清理。
(7)负责因调整燃烧时灰渣的二次转运工作,预计二次转运量为10万吨(从渣仓转运至
煤场,运距800米,自卸车),负责电袋除尘器预涂灰时灰罐车的调配。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村
5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计划从2017年4月21日开始。
6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2 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6.3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4 2014年1月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以投标人提供的距离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最近的合同的服务单位证明文件为准)
6.5 2014年1月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6.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 2014年1月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不少于 3个满足以下条件的业绩:签订合同的工作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中的第(1)和第(2)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6.9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3-201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6.10 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5日(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