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湘乡市云门寺广场提质改造工程已由 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湘乡发改投[2017]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湘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乡市云门寺广场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桑梅路与东风路交汇处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25638.11m2,框架四层,其中地下17675.86 m2、地上7962.25 m2',及道路、景观、绿化、亮化等配套工程。
2.4 工期要求:54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规定要求执行
2.7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包括地下室、商铺及道路、景观、绿化、亮化等配套工程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项目应配备一名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总项目负责人(总项目经理),同时另配备一名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市政工程部分的项目负责人(即市政项目负责人);如果总项目负责人(总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壹级建筑工程和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则不再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上述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9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评分入围法 ”。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5.评标办法
7.1 请从2017 年 3 月 17日~2017 年 3 月 23 日 17 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