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口市2017年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辽交公工发【2017】88、93、94、367、368、369、471号),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营口市2017年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服务单位。
2、资金来源:省厅及交通部门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合同估算价180万元。
3、项目概况:营口市2017年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安排其中线路5条(饶盖线、盖普线、盖亮线、青营线、岫水线),合计安排里程62.70公里。
4、招标范围:对营口市2017年公路建设改造工程中的5条线路(饶盖线、盖普线、盖亮线、青营线、岫水线)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工期:2017年04月12日-2017年10月09日(监理服务期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
6、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6.1具备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或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道桥或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检测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室,或委托具有公路工程检测丙级及以上资质试验室并提供签订的合作协议,无论采用以上哪种形式都必须在工程所在地设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试验室。
6.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三项二级及以上的公路监理业绩(其中至少一项为一级公路监理业绩)且累计不少于20公里大修以上规模的工程监理业绩或提供的一级公路监理业绩累计达到20公里大修以上规模的工程监理业绩。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于2017年03月17日至2017年03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