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将对河西堡镇2017年绿化苗木补种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政府资格审核现邀请永昌县隆河林木育苗农民专业合作社、永昌县城郊林场、永昌县裕翔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聚森源高新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参加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包,欢迎上述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JCZC2017YQZB-01
二、内容:
一包:D5cm的丝棉木97株、D4cm的紫叶稠李137株、D4cm的西府海棠30株等等,金额12.3万元。
二包:胸径5cm的刺槐1900株、D3-4cm的沙枣树1661株、1年生的红柳7500株、胸径5cm的国槐197株、胸径5cm的新疆杨1160株、2年生的连翘200株,金额17.7万元。
三包:胸径4cm的刺槐3136株、胸径5cm的旱柳371株、φ5cm的馒头柳371株、φ5cm的漳河柳371株、φ3cm的新疆杨1892株、φ3cm的河北杨4287株,金额26.3万元。
四包:胸径5cm的国槐510株、胸径8cm的国槐382株、胸径5cm的刺槐793株、胸径5cm的旱柳350株等等,金额29.1万元。
五包:胸径5cm的旱柳3897株、D3-4cm的沙枣树1414株,金额30万元。
注:以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仅限在永昌县内登记注册的具有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林业)检疫登记证以及10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以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面积为准)且实际育苗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林业专业合作社及家庭林场;主要采购树种自育苗比率达到50%以上;苗木种植繁育条件(环境)与本地气候条件相近,生产苗木健壮、病虫害控制良好。具有县级林业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苗木繁育基地育苗情况和投标苗木自给情况说明(限500字以内)。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七)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八)近三年类似项目经营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加盖出具方公章方为有效。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凡被邀请到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3月20日8:30—2017年3月24日18: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