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人:深圳市大工业区(深圳出口加工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0658-1702SZTC1075
1.招标公告条件
东部公司办公室室内装饰工程,业主(招标公告人)为深圳市大工业区(深圳出口加工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2.1工程概况:东部公司办公室位于坪山区大工业区燕子四路海昱生活区1号餐厅四层。海昱生活区1号餐厅总建筑面积约为6271.07㎡,建筑高度为22.65m,层数为五层;其中:东部公司办公室室内装饰工程项目,装饰装修施工总面积约:1050㎡(办公室约844㎡,公共部分约206㎡),总投资金额为77.48万元。
2.2招标公告范围:
按照工程招标公告文件约定的招标公告范围、招标公告图纸【深圳市长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东部公司办公室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图》(2016年12月版)】及招标公告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1)装修工程:包含装修区域范围内的地面装饰、墙体砌筑、墙面装饰、天花吊顶、窗帘盒、卫生间隔断等,不包含办公室室内装饰装成品木门、固定家私制安内容。
(2)安装工程:包含装修区域范围内的照明管线、电话管线、网络管线、灯具、开关插座、信息插座、卫生洁具、装修区域范围内管道局部改造等,不包含空调采购及安装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技术标准要求及下发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3计划工期:2017年4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下发次日起算),总工期:60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在国内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70万(含70万)以上已完工的写字楼装修装饰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拟派项目经理须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4.1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4.2招标公告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