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2017-03-20
招标编号:0711-17OTL05631005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详见货物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3)隶属于同一企业集团或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4)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相应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未因不良行为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
(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及高检会﹝2015﹞5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格要求:
| 分标 | 包号 | 货物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 分标01 水电 主机 | 1 | 安徽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购置 | 投标人或持有其50%及以上股份的母公司应具有设计、制造单机容量250MW及以上水泵水轮机和发电电动机业绩。如果投标人仅提供了持有其50%及以上股份的母公司的业绩,则投标人在投标中必须同时出具此母公司针对本(包括潜在的合同履行)的技术支持承诺函。 |
| 2 | 河南天池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购置 | ||
| 3 | 山东文登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购置 | ||
| 4 | 山东沂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购置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