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新建非金属涂装线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6]3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家储备仓库、长春大库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新建非金属涂装线项目-国家储备仓库、长春大库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
2.2项目概况:拆除面积约9955平方米。结构形式:主厂房单层砼柱、砼梁、槽型砼板结构,局部框架砼,局部二层,附房砖混结构。
2.3招标范围:括库房地面±0标高以上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建构筑物内附属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公用设备及管线,起重设备等其他全部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长春一汽集团一厂区西南角。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7年4月20日,竣工日期:2017年5月4日,总日历天数15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的同类或类似拆除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拆除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且企业信誉须良好。投标截止时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内容含企业、法定表人和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严禁转、违法分,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