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武汉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当时规划中未设置停车场,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类汽车在厂内停放得越来越多,急需新建一个大型停车场统一停放。
2.2 工程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能阳逻电厂厂区内。
2.3 项目名称:停车场地坪整治
3 工程范围及要求
主要工程内容为:停车场东西向全长238米,南北向长33.2米,面积7900平方米,停车位303个,场内设置6米宽环形道路,包含停车场内照明系统、遮阳棚柱基础及预埋件、道闸无人值守门禁系统及场区监控系统管线的预埋。详见技术规范书及施工图。
4 工期
暂定开工日期为2017年4月15日,工期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5.2 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5.3 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4 投标人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5 提供近三年来(2014年4月-2017年3月)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表(1项及以上),必须是主要施工单位。并提供相关业绩的工程合同及技术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
5.6 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2013-2015年或2014-2016年)经社会或政府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和银行提供的有效信誉证书;
5.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处于被重组或被接管状态,也未在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不存在欺诈、违约或侵权等被判令承担法律责任尚未终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未处于被有关机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8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5.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10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5.11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2报名
6.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报名。
6.3.2报名文件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3.4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后,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
6.4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或电话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6.5.1现场购买(推荐)。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报名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6.5.2汇款支付购买。
(1)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将报名文件原件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并与招标代理取得联系,将招标文件费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2)汇款后将汇款回执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
(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所留联系邮箱。
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款。
6.5.6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5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
7.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