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航标维护项目
2.2 项目概况:工程建设5个专业化煤炭装船泊位,其中,5万吨级1个,7万吨级2个,10万吨级2个,码头东侧端部2个泊位水工结构按15万吨级船舶靠泊设计,其余满足10万吨级船舶靠泊,码头前沿停泊水深分别为-19.5米及-16米,港池水深为-15.0米,码头总长1428m。
2.3招标范围:
港池航道部分共计5座灯浮标(冬季更换为5座冰浮标)、2座灯桩维护和保养,以及备用灯浮标和备用冰浮标保管工作(招标人提供3座备用灯浮标和3座备用冰浮标)。承包人负责维护好承包范围内航标设施的正常使用,日常维护和保养须满足航标主管部门要求,确保满足船舶进出港及通航安全的要求。
维护期限:维护期限为1年,2017年8月20日-2018年8月20日(实际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人仅提供备用冰浮标3座,备用等浮标3座,投标人承担日常维护所有工器具、船只、零星材料及维护工人生活、办公及食宿全部费用。自然灾害及第三方造成的航标损坏灭失除外,航标日常巡检维护及航标更换作业所需的人员、车辆、船舶、设备、消耗器材、税费及维护工人生活、办公及食宿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本项目为总价合同(投标总价应包括以上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率全部费用)。
3、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201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航标维护的类似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服务的相应能力;
(3)具备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出具的具有航标维护能力的证明或已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备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3月24日9:00起至2017年3月30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24日9:00起至2017年3月31日17:00止,超出发售时间不予发售)
5.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51元。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6.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1.3、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