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用PDA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3月15日
公告期限: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公告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受慈溪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用PDA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编号:NBITC-20171116G谈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用PDA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项目概况:
子包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预算
1
医用PDA采购
90套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
人民币49.5万元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能与慈溪市人民医院移动护理软件适配(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慈溪市人民医院现场进行适配测试,并测试成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09: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每份350元人民币,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
联系人: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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