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 其它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抚发改审批字(2017)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抚松县市政设施监督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松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总投资:1708558万元
24项目地点:抚松县松江河镇和泉阳镇
25计划工期:2017年5月1日-2018年5月1日,共计365日历天
3投标人 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三项及以上,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高级或以上相关专业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 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人 或授权委托人 持法人 身份 证、被授权人 身份 证、法人 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 证书副本、类似项目业绩(2014-2016年度)三项及以上(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证明、吉林省内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5年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证、职称 证及投标人 资质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 证明文件(所有 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新版企业资质 证书副本可提供原件或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于2017年3 月21日至2017年03 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4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注册联系人:陈工
电话:15210323921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