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2017-03-17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告、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三、项目说明
招标名称: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焦化工程焦炉煤气制LNG工程项目甲烷化工段板式换热器采购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甲烷化工段和煤气净化工段板式换热器。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甲烷化工段板式换热器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
交货地点: 招标人工厂所在地(日照市岚山工业园区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周期:不大于1个月。
四、投标人须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一)投标人应符合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范围至少包含D2级别;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年内(在2010年1月起至今)有已经投入正常运行的化工行业板式换热器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以上条件要求的全部业绩相应的证实性材料,以此作为有效业绩,包括:列出所提供业绩用户清单及用户信息、合同复印件(必须显示合同中所供设备的规格参数,性能等,并携带原件备查)。
投标人不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将通不过资格审查。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投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证。投标文件采取电子版(U盘,可编辑版本,有分项报价的需提供Excel版本)和纸质文件两种方式。
2、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的,需取得总公司授权书。
3、投标人须出具经审计的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财务报告及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且在以往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2、投标人对投标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使用性能全面负责。不得分包或转包本次招标设备。本投标设备所需的其它配套外购成品件,应满足招标人技术文件要求。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书面阐述售后服务方案,该方案包括建设期的现场服务和将来投入使用期间的运行维护服务,并承诺如果中标将兑现售后服务方案。
4、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投标或提供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招标人视情况对投标人资质、业绩、制造能力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和实地考察。招标人就以上条件及资料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做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返还。
五、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