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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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湖义路东延段道路工程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江苏常熟服装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江苏常熟服装城管理委员会(招标人)委托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86.5米,宽16米;
2.3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6月1日,工期: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
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要求 招标文件售价(元)
一标段 本次为湖义路东延段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全长86.5米,宽16米,铺设DN225HDPE双壁波纹管雨水管117米,DN800Ⅱ级钢筋砼承插管133米,DN300HDPE双壁波纹管16米,DN500HDPE双壁波纹管9米,铺设De400PVC-U硬聚氯乙烯平壁管125米,De315PVC-U硬聚氯乙烯平壁管18米,铺设φ110PVC双壁波纹管777.3米,φ200玻璃钢管677.2米。挖填土方约5050立方米。 17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叁级(或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市政公用-Ⅰ组、Ⅱ组、Ⅲ组 250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凡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报名,企业允许报名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允许报名标段数: 1 个。
3.1.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5款;
3.1.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1.5 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一标段 湖义路东延段道路工程 2017年3月17日 08:30 2017年3月23日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