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5号防磨防爆专项检查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17-03-22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501450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范围是对2、5号炉内受热面(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再热器)进行防磨防爆检查,包括进行省煤器分级改造、末级再热器改造等新增受热面的防磨防爆检查,本体胀指示器的检查并分析整体膨胀,形成检查记录及台账,监督受热面缺陷的处理,并对处理的缺陷进行验收,形成防磨防爆检查报告。
工期要求:预计5号机组于2017年4月1日停机,2号机组于2017年10月1日停机。单台防磨防爆检查工期为15天,具体停运时间以实际约定为准(开工日期根据设备停运时间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有效,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或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 甲类)资质; (3)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4)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15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净利润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经营现金流量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 (5)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合同信用良好,近三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 (6)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有20台300MW等级或以上容量机组防磨防爆检查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7)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8)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9)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合理; (10)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或国华公司、台电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或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发生过不诚信事件的承包商不得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03月22日 09时00分至2017年03月28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