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其年产4万吨聚甲醛装置锅炉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聚甲醛装置锅炉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1.2建设地点:开封市杞县葛岗镇杞县产业集聚区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由中标单位对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三台45t/h低压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的脱硫除尘装置在原基础上进行改造并增加必要附属设施,实现SO2浓度不大于35mg/Nm3,粉尘浓度不大于10mg/Nm3。具体招标范围为工程方案设计、土建设计、项目施工、设备的供应及安装、整体防腐和保温、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及后期维护和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5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45t/h以上锅炉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业绩合同2份;
五、报名资料的提交
投标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留存(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不做强制性要求)。
5.1投标人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5.3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5.6投标人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5t/h以上锅炉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业绩合同2份。
5.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函。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报名时间、地点
6.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9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