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2017年大宗物资供应(见下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备注 |
1 |
WZCGJH2017-03-001 |
2017-2018年度液氨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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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ZCGJH2017-03-002 |
2017-2018年度石灰石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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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ZCGJH2017-03-003 |
2017-2020年度石灰石接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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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一期工程(#1、2机组)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已于2006年双投,二期工程(#3、4机组)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已于2008年双投。
四、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标段一:2017-2018年度液氨供应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年产量证明1万吨以上;经销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类)、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货物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的年产量证明及一年以上的供货意向;
(3)所合作运输队伍需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
(4)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具备运输、销售液氨的资格和能力;
(5)有三年以上电力系统脱硝用液氨的供货业绩;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标段二:2017-2018年度石灰石供应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及不少于年产30万吨石灰石矿产资源证明文件;
(3)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其经营范围须具备销售石灰石的资格和采矿单位的唯一授权经销许可(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不得重复投标),并提供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和生产水平、技术水平的说明文件、财务状况、有关资质证明,否则不予接洽和投标无效;
(4)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具备运输、销售石灰石的资格和能力;
(5) 有三年以上火电厂或类似工业企业石灰石的供货业绩;
(6)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近三年所供石灰石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标段三:2017-2020年度石灰石接卸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劳务装卸、运输服务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经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劳务装卸资质和相应业绩;
(4)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近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条件都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年内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因产品问题而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3月29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3月29日下午16:00整时止。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3.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单位:元) |
投标保证金 (单位:万元) |
1 |
WZCGJH2017-03-001 |
2017-2018年度液氨供应 |
1000 |
10 |
2 |
WZCGJH2017-03-002 |
2017-2018年度石灰石供应 |
1000 |
10 |
3 |
WZCGJH2017-03-003 |
2017-2020年度石灰石接卸 |
500 |
3 |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9日内,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需报名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1)《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表);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盖鲜章复印件;
(3)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盖鲜章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
(5)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盖鲜章复印件;
(6)标书获取: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不接受个人汇款),报名成功后,招标方统一以邮件形式发售标书。
5.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7年 月,具体另行通知。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