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坡综合示范村水体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 2017-03-23
1 招标条件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 03170007
项目编号:QXCG2017G073/GS(6)2017011GNN
建设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天堂村巴兰坡
建设规模: 新建巴兰坡综合示范村水体景观工程。驳岸整治约698,改造30亩鱼塘,美化水体景观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
合同估算价: 244.564875万元
要求工期: 45 日历天【备注: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 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包括绿化工程、园林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 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 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 4月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