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20kV四明变10kV出线电缆头改造、修文供电局10kV马普线马关村4号公变改造工程等7个项目工程施工物资采购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招标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供电局
1.2. 项目名称:220kV四明变10kV出线电缆头改造、修文供电局10kV马普线马关村4号公变改造工程等7个项目工程施工
1.3. 招标编号:0002200000009416
1.4. 项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
1.5. 项目规模:1个标段七个项目
220kV四明变10kV出线电缆头改造;
修文供电局10kV修城Ⅲ回线8号电缆分支箱更换为环网柜:
修文供电局10kV红城Ⅱ回与修华Ⅱ回线联络改造:
修文供电局10kV修普线与10kV马白线联络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新装:
修文供电局10kV马石线支线石兴线割接在新建10kV石兴线:
修文供电局10kV修关线与10kV马箐线联络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新装:
修文供电局10kV马普线马关村4号公变改造工程
1.6.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1.7.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0天
1.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9. 招标方式:专项
1.10. 资金来源:自筹技改
1.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
2. 招标范围
序号 建设单位 标段名称 发包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标书费(元)
1 修文供电局 220kV四明变10kV出线电缆头改造、修文供电局10kV马普线马关村4号公变改造工程等7个项目工程施工 40 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外省企业需提供在贵州省能监办的登记备案证明;
(4)持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健全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贵阳供电局等实施市场禁入的承包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9)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交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两个月内的,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业务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针对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2.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17年03月27日09时00分00秒--2017年04月17日09时3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