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贵阳清镇供电局2017年生产车辆维修服务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招标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供电局
1.2. 项目名称:贵阳清镇供电局2017年生产车辆维修服务
1.3. 招标编号:0002200000007403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贵阳清镇供电局现有机动车辆60台,为保证其安全稳定运行,需确定定点单位对我局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标包号 标包金额(万元) 标书费(万元)
1 贵阳清镇供电局2017年生产车辆维修 0 1 45 0.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贵阳供电局进行了承包商资信备案,并处于有效期内。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个参加竞标;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个参加竞标。
(9)投标人需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供应商注册登记及数字证书办理:(详见第10条),已完成此步的可忽略。
4.2. 招标文件获取
(1)凭系统账号、密码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确定要购买的项目、标的、标包,并完成线上报名。
(2)在本公告规定的发售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至现场办公现场缴纳标书款后,经招标服务单位确认,方可在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17年03月27日09时00分00秒--2017年04月17日09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