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为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暨自治区计量测试与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暨自治区计量测试与科学研究基地项目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3064.03m2;檐高/层数:5层;结构性质:框架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工业园区万通路以西、30米规划路以北
4.资金来源:部分财政、部分自筹
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6.标段划分及内容:
一标段:园区室外工程(包括绿化、亮化、硬化、围墙及大门等)
二标段:园区弱电工程及楼宇智能化工程(包括线路、设备、地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一标段: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13〕7号)及《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