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70328_1057894441
1.招标条件
本长兴县煤山镇浙宝矿业至园区污水管道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兴县煤山镇
2.2招标范围:长兴县煤山镇浙宝矿业至园区污水管道工程,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沟槽开挖回填、PE100级污水管道铺设、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及闸门、启闭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所附工程量清单。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投资估算价:约4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
3.3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
3.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3月3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17:00)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报名费300元。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