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江门开平供电局2017年度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监理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以关于下达江门供电局2017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基建投资预安排计划的通知(江供电计〔2017〕2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2.2建设规模:江门开平供电局2017年度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计划投资约18856万元,最终投资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计划下达文件为准。本次招标中标单位监理项目包括了列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2017年度投资计划中的新建项目、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以及年中调整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其中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招标结果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下一年度资金计划下达并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为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38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6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6 月 30 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6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3.7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3 月28 日至 2017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