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二期除灰空压机、冷干机维保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7-0219
2. 工程概况:
二期除灰装设4台L250-7(双空滤)、4台L200-07A(双空滤)康普艾空压机及配套冷干机系统,空压机系统集成度高,日常检修、维护工作量大,需专业技能人员进行定期零部件更换及运行缺陷消除。本项目主要内容是负责完成神头二电厂二期除灰空压机、冷干机维保工作的人工费用。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完成神头二电厂二期除灰装设4台L250-7(双空滤)、4台L200-07A(双空滤)康普艾空压机及配套冷干机系统的维保,包括:
(1)后处理冷干系统、储气罐的定期维护保养及临时故障的处理等维保工作;
(2)设备卫生清扫、空压机区域清扫、检查油位、日常补充油、吹扫冷却器和空滤芯等日常工作;
(3)负责编制空压机及后处理系统的维护保养计划、施工场地布置图、技术准备以及组织协调等等工作;
(4)投标方派常年驻厂维保人员(不少于2人)负责以上述维保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工期要求:在签定合同后开始工作,工期1年。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小于50万元人民币;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300MW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维护工程不少于3家的成功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具有空压机及配件销售、维护、保养内容;
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厂家的相关授权代理资格,投标时提供生产厂家颁发的授权代理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28日至2017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