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金属监督检验直读光谱仪采购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7-0190
2. 工程概况: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金属监督检验直读光谱仪采购。
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概述 数量 单位
1 X-MET8000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 可分析不锈钢、低合金钢、镍合金、钴合金、铜合金、铝合金、钛合金、锆合金等材料,可精确测量材料中的金属元素含量成份,分析元素范围:钾(K)元素到铀(U)元素,最多可同时分析30种元素,钾(K),钛(Ti),钒(V),铬(Cr),锰(Mn),铁(Fe),钴(Co),镍(Ni),铜(Cu),锌(Zn),锆(Zr),Nb(铌),Mo(钼),银(Ag),锡(Sn),锑(Sb),铪(Hf),钽(Ta),钨(W),铅(Pb),铋(Bi),金(Au),砷( As),铟( In), 铱(Ir),钯( Pd), 铂(Pt), 硒( Se),钇( Y),铀(U)等元素。 1 套
2 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射线发生器 1 套
具体参数及标准等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计划工期:发布中标通知书后1个月交货到现场。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有近2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2个电厂购置该产品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28日至2017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