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2机组金属监督搭架打磨工程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DJS-2017-0193
2.工程概况:
本工程在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2机组与汽机。依据《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438-2009规定, 开展部分炉外管道、再热热段管道等金属监督检验的部件脚手架搭设与检验部位打磨,汽机部分疏水管道、排空管道等金属检验部件脚手架搭设与检验部位打磨,汽轮机、发电机金属监督部件打磨及配合检验等。
招标范围:
对炉外管道492件、机外管道72路、高温联箱20件、部分主给水、再热冷段347件、疏水管72路;其他部件127件及部分受热面焊口进行搭架打磨及配合检验。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计划工期:总工期控制在50天完成,从检修开工之日起算起。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300MW及以上机组类似金属部件搭架打磨工程1个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28日至2017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