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招标条件
本国电浙江南浔天热气热电联产工程厂前区建筑物装修工程,招标人为国电湖州南浔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投资方按股比出资,其余80%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
招标范围:厂前区主要规划设置生产行政办公楼、综合服务楼建构筑的装修施工。(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附件1 施工范围及分界、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蓝图)。
施工计划工期:135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综合服务楼:2017年11月15日;行政办公楼:2017年11月30日。
上述工期为目前暂定计划工期,需施工方进行优化,并根据主体工程进度配合实施,待本工程里程碑进度确定后将会视情况进行调整。
为满足工期要求,施工方应制定工期保证措施和计划。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厂前区建筑物装修工程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一个2000平米及以上的办公楼工程装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书)。
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为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并在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工程施工方面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且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03月28日 09:00至 2017年04月04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