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海口市秀英区旅游资源路工程项目设计已由海口市秀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发改审批[2016]55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秀英区
2.2项目规模:项目拟对秀英区的旅游资源路进行升级改造,路线总长29.718km;其中:1、石山镇共6条道路升级改造:(1)石山镇至安仁墟道路升级改造,长4.283公里;(2)施茶基地道路升级改造,长1.297公里;(3)建新乡道道路升级改造,长7.17公里;(4)美玉村至儒洪村道路升级改造,长2.191公里;(5)儒洪村道路升级改造,长2.846公里;(6)永兴镇至安仁墟道路升级改造,长4.811公里;2、永兴镇+东山镇共2条道路升级改造:(1)永兴镇至安仁墟道路升级改造,长2.568公里;(2)海榆中线至东山镇派出所道路升级改造,长3.651公里;3、东山镇共1条道路升级改造:(1)冯塘绿园出口道路升级改造,长0.901公里。招标控制价2514700.65元。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口市秀英区旅游资源路工程项目设计;标段编号: ;标段类型: 设计;控制价:2514700.65
2.5招标范围:标段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三年内完成的/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标段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公路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
3.4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3.5投标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03-29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