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盘锦分公司)桥梁混凝土护栏及钢护栏底座防腐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盘锦分公司)桥梁混凝土护栏及钢护栏底座防腐工程
2.2建设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
2.3建设地点:丹锡高速K177+059—K223+000
2.4招标范围: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盘锦分公司)桥梁混凝土护栏及钢护栏底座防腐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5资金来源:自筹
2.6计划工期:2017年5月10日-2017年8月31日,共计113日历天
2.7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
2.9合同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主体施工队伍必须是本企业的施工队伍。具有相应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
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3:00时~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