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星海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站锅炉房除尘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武口区星海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站锅炉房除尘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经石大发改发【2016】10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武口区星海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及辖区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武口区星海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站锅炉房除尘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武口区星海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对一站星海家园一、二期室外采暖、潮湖路及古香路供热主管网改造,拆除原有部分管网,敷设聚氨酯直埋保温管5595米,砌筑井室、更换、安装锁闭阀等。
评标办法:本工程监理及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
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及清单。
建设地点:大武口区星海镇一站。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大武口区星海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站锅炉房除尘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二标段:大武口区星海镇基础设施建设供热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单位均可报名。建造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外地进宁企业须为一级建造师),投标单位近三年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监理: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投标单位近三年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
3.3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第六条<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市政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一级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投标,本项目特级企业与一级企业不得参与。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18:00时之前登录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号,因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平台管理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获得投标人信息,故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主动关注变更公告及补充内容的发布,如因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及任何澄清补疑文件,后果自负。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结束后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1000元整,施工另收图纸费: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上午9:0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