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供电局武鸣供电公司35千伏灵马站第二回送电线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供电局武鸣供电公司35千伏灵马站第二回送电线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桂发改能源〔2016〕14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资金,招标人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宁市
2.2建设规模:根据南宁供电局2017年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结合我局电网建设发展需要,我局拟进行南宁供电局武鸣供电公司35千伏灵马站第二回送电线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预估项目总投资1110万元,全部列投资计划后预估服务费为45万元。
2.3计划工期:
(1)合同签订后,45 日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
(2)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7日内提交调整概算、征地红线图及满足招标要求的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
(3)需设备厂家提供设计参数的,在设备定标后45 日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不涉及设备参数配合的,在初步设计评审后45 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含预算)。
(4)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按时提供工程施工招标所需资料(含招标限价初稿);工程投运后30日内提交竣工图。
2.4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设计变更(含变更预算)、施工招标限价初稿的编制、竣工图编制、现场技术服务、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数据录入基建、物资和营配集成管理系统,协助办理和取得各项支持性文件的批复。
2.5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申请参加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工程投标的单位必须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火电或火电(送变电)专业工程咨询丙级或以上资质。
3 设计总负责人的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4 具有较强的设计服务能力,社会信誉好,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能力等方面完全适应本次招标工程的要求。
5 有健全的设计工程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运行状态,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未被相关部门、单位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相关部门禁止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