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 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2017年331省道生态走廊造林改造提升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3.3 工程规模:本工程设计费约29.8万元。
3.4 质量要求: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保证设计的施工图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图纸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
3.5 设计周期:7个日历天。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服务工作完全结束之日止。
四、招标内容:
4.1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亭湖区2017年331省道生态走廊造林改造提升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5.2 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的高级职称(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
5.3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5.4 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5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投标报名方法:
应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至2017年 4 月 1 日(早上 8:30- 下午 17 : 30 ,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