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土岭水电站库区787米高程线下库区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工作已完成并通过省市验收,按照《陕西省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白土岭水电站工程竣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终验报告的通知》(陕移发〔****〕116号)精神。白土岭水电站库区定于****年4月3日0:00时开始实施787米高程蓄水。为做好水电站的防洪度汛和安全发电工作,确保电站上、下游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白土岭水电站库区787米高程以下淹没区内所有人员、牲畜及财产等,必须于****年4月2日24:00时前全部搬迁撤离到库区787米高程以上安全区域或库区外安全区域。 二、白土岭水电站工程大坝轴线上、下游河面500米范围(其中上游787米高程以下)为水库调度管理单位的管理禁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管理禁区内从登陆后可见料等危害大坝枢纽工程安全的活动。 三、禁止在水库游泳;禁止在大坝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禁止在库区内私自围垦、围库养鱼和从事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 四、白土岭水电站正常运营期间尾水渠以下河段水流量将在4.5 -45.5立方米/秒范围变化(不含水库泄洪)。由于电站开停机较频繁,电站下游的水位、流量变化较大。电站下游沿岸的群众应提高警惕,不得在河道里放牧、采石、捕鱼、游泳、玩耍或从事其他活动。 五、白土岭水电站泄洪,采用电登陆后可见。下游沿线各镇接到预警电话后应迅速通知沿岸群众,采取有效避让措施,以免发生危险。 六、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登陆后可见 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镇坪县人民政府 ****年3月25日
|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