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淮安市洪泽区东一道道路景观绿化工程监理(项目名称)以洪发改投资复[2015] 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砚临河至328省道
2.2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100000平方米包括绿地、雕塑、建筑小品、照明系统、标志标牌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4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监理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6个月。
2.5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为29万元,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2.6标段划分: 本工程监理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7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